2009年颁布实施的《大学俄语教学课程》明确规定:大学俄语教学分为基础阶段和专业阶段。基础阶段的教学分为六级,称为大学俄语一至六级。对结束四、六级学习的学生进行统一的标准化测试。全国大学俄语四级考试及六级考试就是根据这一规定设计的。
考试的内容包括《大学俄语教学课程要求》中所规定的的听、读、译、写等技能的全部教学内容。由于目前尚不具备口试的条件,说的能力暂不列入考试范围。考试包括五个部分:听力理解、阅读理解、词汇语法、翻译、写作。
《大学俄语教学课程要求》强调大学俄语教学的目标是:“培养学生具有较强的俄语综合应用能力,特别是要加强听说能力训练,进一步提高写和译的能力,使他们在今后学习、工作和社会交往中能以俄语为工具,有效的进行交际,获取所需要的信息。大学俄语教学应帮助学生掌握良好的语言学习方法,打下扎实的语言基础,同时增强其自主学习能力,提供综合文化素养,以适应我国社会发展和国际交流的需要。”